定了!每年6月28日
为哈尔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
生活报讯 (实习生石文静 记者张立) 29日,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哈尔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时间为每年的6月28日。
哈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哈市人大代表孙澄提交了《关于提高城市历史文化影响力,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和建筑相关保护日的建议》,建议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以立法形式择时设立历史名城和历史文化建筑相关保护日,使其成为国内具有法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日的省会城市。
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就建议内容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认为,哈尔滨蕴含着许多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建筑艺术文化。哈市目前已基本确立了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个历史城区、16片历史文化街区、9片历史文化风貌区、20片历史性绿地、958栋全国重点、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文物建(构)筑物以及303处历史建筑的完整保护体系,具备设立名城保护日的基础。同时,苏州、辽阳、襄阳、扬州等多个城市设立历史文化名城相关保护日,为哈市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
在征询了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哈市人大城建委对这些意见进行了深入论证研究,建议哈市将“哈尔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日期定为每年的6月28日(防洪纪念塔开工修建日期)。据介绍,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保护日期间可以举办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还可以通过画展、摄影展等系列活动,加大社会公益宣传普及力度;举办相关学术论坛或设计竞赛,邀请国内外知名院校和设计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活动……扩大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塑造城市优质文化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