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题小做”“小题大做”:
规则之下的软硬冷暖
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静伟
最近发生的几起新闻事件,引发了我对于规则的一些思考。毫无疑问,规则是个好东西,是人类最好的发明之一,没有规则,文明寸步难行。但什么时候我们应该坚持和捍卫规则,什么时候我们又该柔化一些,让规则之下的我们更有人性的温度?什么时候该“小题大做”,什么时候又应“大题小做”,都应该有所斟酌考量。这并不是说,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而是我们该如何善用规则,善待规则之下的人。毕竟,规则的本质是为人的,是让我们的社会更美好,更顺畅,而不是更丑陋,更逼仄。
首先说说青岛崂山区的“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在我看来,这就不是小题,更应该大做。因为这是对公序良俗和社会法治的无视和挑衅,是对他人权利的肆意侵害和冒犯,若无足够惩戒,不能以儆效尤。所以,对于青岛警方的处理结果和情况通报,我是有些“意难平”的。尤其是那句“倒车过程中,林某润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因林某润车辆与王某车辆间距过近,王某无法并入顺向车道”的认定和描述,在我看来,不仅是混淆是非,更是在社会风气上开了一个坏头:难道以后,正常行驶的车辆,不给逆行加塞超车的车辆让行,也是有责任的呗?人家打你,就可以不算寻衅滋事,只是行车纠纷呗?王某违规违法在先,林某润让她是纵容,不让她是本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对不能向不对低头,何错之有?林某润在这件事上的坚持规则,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因为我们对于这样的人和事一味忍让,只会给更多人不要脸的资本,让我们的社会秩序陷入混乱,社会风气愈发污浊。
但在另两件事上,虽然也都事关规则,但我觉得本不是什么大题,也不该大做。一个是山西大同面馆所谓“阴阳价格”事件,另一个是一重庆幼儿园园长因为收了孩子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就被园方开除这事儿。在我看来,这就不仅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简直就是拿着鸡毛当箭乱射了。
面馆没有明码标价,出于照顾,给当地矿工和矿工家属的价格更低,也没有跟游客解释清楚,这确实是商家欠妥,也有违市场物价的规定和规则。但是平心而论,一碗面有鸡蛋有肉丸的,要你11块钱真的很贵吗?就算你觉得不公平,也很在意那4块钱,可以跟商家沟通理论,何必非要发到网上,砸人饭碗,断人生意呢?用评论员曹林的话说:“这已经脱离了维权应有的厚道,与人为善,尤其要与那些可能不会像你一样擅长发小视频动不动就‘发网上曝光你’的小人物为善。”
一个幼儿园的孩子,送给园长一块巧克力,不过是出于天真和喜爱之情,园长收下这块巧克力,也不是因为它多值钱,而是孩子的这份情谊无价。一个六块多的巧克力,总不至于败坏师德师风,破坏教育的廉洁性和公正性吧?没想到,园方竟然因此搬出教育部印发的教监【2014】4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直接将园长开除。这不仅让人觉得过于严苛、不近情理,甚至给人一种是不是借题发挥、挟私报复的联想。看似按规则行事,实则是拿规则说事,甚至是对规则的滥用。
那么,我们该如何善用规则,把握好规则之下的软硬冷暖呢?这是技术,也是艺术,更是心术。对于违背规则的一方,要看是否怀有主观恶意,严重侵害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对于使用规则的一方,要秉持公心,保持善意。
像那个女车主王某,已经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威胁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车辆安全乃至生命安全;更是先行辱骂、殴打让她觉得“冒犯”了自己的人,侵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以及人格尊严,构成身心的双重伤害。对于这样的恶劣行径,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警方,都没有理由对其将规则的“枪口”抬高一寸。
但无论是那个面馆的老板,还是那个幼儿园的园长,他们的行为不仅对社会远远谈不上危害,甚至细想还有一些暖意,因为在这所谓“违规”的背后,有人之为人的善良与温柔。就算你觉得不妥,也大可提醒沟通,帮他们想想更好的办法。比如面馆老板可不可以给矿工和其家属发些优惠券,或者明码标注给他们的是爱心价?也可以提醒那个幼儿园园长,是不是也可以回馈孩子一个小礼物,让爱与温暖互动循环起来?
规则是规范人的,不是难为人的,是我们维护自身权利和公共秩序的工具,但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武器。规则之下的软硬冷暖,其实是人心人性的温度与硬度。无论面对和运用什么样的规则,都得先有人味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