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 哈市交警部门、教育部门联合提醒:
孩子年满12岁 方可骑自行车上路
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吕晓艳) 8月3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哈尔滨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致全市学生和家长们的一封信”,请家长朋友和孩子们牢记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
在接送学生时段,学校周边人流、车流密集,请各位家长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峰出行,如遇通行不畅,请耐心等候,不超车、不插队、不随意变道;到达学校门口附近时,主动配合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共同杜绝乱停乱放、多排停车、堵塞道路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停车、即停即走、按道行驶、依次通行的良好交通秩序。
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12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座椅要正确安装在车辆后排;务必警惕“开门杀”,开门前请对前后来往行人、非机动车等情况进行观察,确认安全后从右侧开门下车;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大人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做到各行其道。
请家长朋友们引导孩子们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自觉抵制没有营运资质的“黑车”;在上下学期间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孩子年满12周岁方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方可骑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乘坐私家车及公交车时要坐稳扶好,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机动车周边有盲区,孩子们要与行驶或静止车辆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在车辆附近停留;家长朋友们在启动车辆前要养成绕车一周的习惯,检查车辆四周是否有孩子或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