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举措发展银发经济
引导开发“适老化”岗位 让银龄教师老有所用
新华社发
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记者近日获悉,省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统筹用好人社各项措施,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
支持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
《通知》明确,加大银发经济领域技能人才培育力度,畅通银发经济领域人才发展空间。通过推动技工院校银发经济领域专业建设,引导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通过推动银发经济领域技能人才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项目建设,培养更多专业技能人才。通过支持开展银发经济领域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优化银发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考试服务,支持组织银发经济领域职业技能竞赛。
《通知》提出,要提升银发经济领域招聘服务质效和数字服务水平,提高供需对接效率。通过选树培育龙江特色家政、养老、康养护理、文化旅游等行业劳务品牌,提升银发经济用工保障能力。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提升银发经济领域政务服务效能。
鼓励银发经济领域自主创业,强化银发经济领域岗位认同。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和水平。鼓励创业载体开设银发经济创业孵化专区和基地,对相关创业者将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通知》要求,拓展银发群体增收渠道,维护大龄劳动者劳动权益。做优银发群体岗位服务,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老化”岗位,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老龄人力资源开发岗位、调整业态、研发产品。做优银发群体养老保险服务,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做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权益。
银龄教师走进民办高校
《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省高校积极参与“选派银龄教师支持我省民办高校实施行动”,60所公办高校上报符合银龄条件的教师449人,18所民办高校上报岗位需求385个,经信息共享和充分对接洽商,共签订供需协议385份。
通过以“银龄”促“引领”,全方位帮助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可持续发展;以“经验”助“精进”,大幅度提高民办高校教师育人能力与本领;以“资历”换“资源”,高水平激活民办高校的教育生态,不断满足民办高校对高质量教师的补充需求。仅黑龙江东方学院一所学校,就先后有1000多位来自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十余所省内高校的离退休教师到校育人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