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哈市12315为消费者挽损185.8万元
网购购买类投诉同比增58.88%
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王艳 记者陈莹) 哈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2024年上半年12315消费投诉举报信息公示,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12315热线和平台累计接听接收消费各类诉求118111件,同比增长32.35%;为消费者调解争议、挽回经济损失185.8万元,较2023年同期167余万元增长11.3%。
今年上半年,12315热线接听消费者咨询事项64632件,占诉求总量的54.72%,同比增长34.96%。其中市场监管系统120件,占比0.18%;非市场监管系统22258件,占比34.44%;法律法规知识42254件,占比65.38%,同比增长90.6%。
从销售方式来看,现场购买类投诉24293件,约占投诉总量的59.29%;网购购买类投诉15921件,约占投诉总量的38.23%,较2023年同期10021件增长58.88%;电视电话购物及邮购类投诉905件,约占投诉总量的2.48%。
从投诉客体类别来看,商品类27400件,占投诉总量的66.64%;服务类13719件,占投诉总量的33.36%。从举报客体类别来看,商品类8520件,占举报总量的68.93%;服务类3840件,占举报总量的31.07%。
今年上半年,哈市市场监管局已公示投诉信息25190条,其中涉及重点涉诉领域情况如下:
食品类
上半年涉及食品类市场监管事项15020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8.09%。主要反映个别商家涉嫌销售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个别商家涉嫌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如宣传时使用绝对化用语;个别商家涉嫌销售“三无”食品;个别商家涉嫌违反国家执行标准相关规定。
案例:
消费者李先生在宾县粮坊镇富源街某超市购买秋木耳,食用时发现食品为“三无”产品,要求核查处理。经宾县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整改,并处罚金2200元。
“两品一械”类
上半年涉及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类市场监管事项507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9.49%。主要反映个别商家涉嫌通过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个别商家涉嫌宣传与实际不符;个别商家涉嫌存在商标侵权行为;个别商家涉嫌销售“三无”产品。
案例:
消费者杨女士反映南岗区南兴街某药店涉嫌通过非法渠道购销某品牌口服液,要求核查处理。经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整改,并处罚金10万元。
餐饮住宿类
上半年涉及酒店餐饮和宾馆住宿类市场监管事项367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6.88%。主要反映个别餐饮场所提供不新鲜、有异物的食品引发投诉;个别宾馆宣传的住宿环境与实际不符;个别商家涉嫌存在无照经营行为;个别餐厅涉嫌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案例:
消费者薛女士在呼兰区和平街某餐厅用餐时,发现菜品里混有异物,要求核查处理。经呼兰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整改,并赔偿薛女士1000元。
服装鞋帽类
上半年涉及服装鞋帽类市场监管事项2943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5.5%。主要反映个别商家销售的服装、皮鞋等商品存在开胶、开线、褪色等问题;个别商家不履行售后“三包”义务;个别商家涉嫌存在无照经营行为;部分商家涉嫌销售冒牌产品。
案例:
消费者吴女士反映南岗区果戈里大街某服装商行涉嫌销售冒牌服装,要求核查处理。经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整改,并处罚金3000元。
家居用品类
上半年涉及床、衣柜、橱柜等家居用品类市场监管事项156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93%。主要反映家具商品存在开裂变形、尺寸偏差等问题;商家涉嫌存在违反约定行为,如未按照约定供货、送货;个别商家存在过度宣传误导消费行为;个别商家涉嫌存在无照经营行为。
案例:
消费者杨先生在阿城区解放大街某百货公司购买了一套价格4000元的沙发,收货后发现存在塌陷问题,要求协调处理。经阿城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换货。
交通工具类
上半年涉及家用汽车及汽车配件类市场监管事项124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33%。主要反映新车变速箱、发动机、电瓶、刹车片等零部件存在性能故障;个别商家涉嫌不履行合同约定;个别商家涉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三包”义务;个别汽配商家涉嫌存在无照经营行为。
案例:
消费者福女士反映尚志市黑龙宫镇某汽配厂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要求核查处理。经尚志市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整改,并处罚金2446.8元。
美容美发类
上半年涉及美容、美发、洗浴等市场监管事项1172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19%。主要反映个别商家涉嫌存在无照经营行为;个别商家涉嫌存在价格未公示或未明示行为;个别商家涉嫌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行为。
案例:
消费者李女士反映道里区某美发店美发项目未进行价格公示,要求核查处理。经道里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整改,并处罚金1000元。
金银首饰类
上半年涉及金银首饰类市场监管事项69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3%。主要反映商家销售的首饰存在褪色、断裂、脱落等质量问题;个别商家涉嫌销售“三无”产品;个别商家涉嫌存在夸大宣传行为。
案例:
消费者赵女士在宾县宾州东路某珠宝专卖店购买了一枚价格1万元的钻戒,佩戴中发现钻戒出现钻石脱落问题,要求协调处理。经宾县市场监管局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