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工人施工 掉落水泥块砸坏车
车主:目前已垫付7000多元维修费 施工方:去和工人谈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文/摄) 最近,哈市的樊先生遇到一件闹心事。自己的私家车停在楼下被楼上掉落的水泥块砸中,造成车辆三处破损,而造成这次事故的责任方是正在周边小区旧改的施工方。虽然施工方对造成车损的行为表示承认,但双方因去4S店修还是普通修理厂修车产生异议。8日,记者来到旧改小区进行了走访。
旧改工人施工 导致私家车被砸
事情发生在7月2日23时左右,樊先生受损的车辆是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今年我们小区旧改,当晚,我把车停在南岗区元士街37号门前的正规车位内,晚上不到11点,我要出门用车时,发现车辆被砸了。从遗留在车上的水泥块和当时的周边环境,我推测是旧改施工造成的,于是我就报警了。”樊先生边说边拿出派出所出具的“警情详情”。“警情详情”中的出警情况记录内容为:经了解,报警人与施工单位没有达成和解,施工单位是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报警人车辆前机盖子、左侧叶子板、前挡风玻璃被水泥损坏……案由为治安纠纷。
记者看到受损车辆发现,三处受损的地方确实存在,车辆前风挡内还存有不少细碎的水泥块。“当时我拨打了旧改公示板上施工方负责人的电话,但他没有来,而是让手下的一名工人过来的。施工方对我车辆造成的损失是承认的,但我一直没有见到施工方的这名负责人,这名负责人总是在电话里让我和施工的工人协商。但这名工人只同意去他找的一家维修店修理,而不是去我找的4S店维修。此事就这样被来回推诿多日,后来见我态度坚决,他们直接表示爱去哪告去哪告。”樊先生说。
施工方:找工人谈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旧改施工方负责人于经理,其对事件的来龙去脉与樊先生表述一致,只是他强调“我们从没说不管修车的事,我们是要给他修车,只是去哪儿修存在异议。”
“为何作为负责人,你不出面解决此事,而总是让下面工人来和樊先生谈呢?”面对记者的问题,于经理表示:“谁造成的损失,就该谁来负责,这个很正常。”“那现在工人不同意樊先生的维修方案,这名工人是否能代表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的态度?”对此,于经理没有给出正面答复,只是一直表示“去和工人谈”。
9日,记者再次联系樊先生。对于陷入的僵局,樊先生很是无奈,“现在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我着急用车,于是,昨天我把车送到4S店定损维修了。三处损伤的维修算上工时费共7078元。这是我问了3家4S店最便宜的一家,我已经把维修款垫付了,如果施工方态度还没有转变的话,我只能走法律程序维权了。”
律师: 应由用人单位 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樊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黑龙江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广志律师。高广志表示,车辆是由于工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所以应当由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车主有权选择可靠且符合车辆品牌标准的维修渠道如4S店维修车辆,而责任方不能单方面决定维修地点。如果双方关于维修地点协商不成,车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责任方承担车辆在4S店维修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损失,如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等。
高广志律师强调,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证据非常重要。车主应当保留好车辆被砸的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警方记录、维修估价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