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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四环及县城建成区散煤取暖用户年底前清零
来源:生活报   编辑:周迎华   2024-06-13 11:57:47

哈市四环及县城建成区

散煤取暖用户年底前清零

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记者近日获悉,为顺利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哈市印发了《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住建领域散煤取暖用户清零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哈市将通过安装超低温空气能热泵、生物质炉具或电+生物质炉具以及搬迁、并网等技术路线推进分散式热源清洁化,以确保年底前实现城区四环内及县城建成区内散煤取暖用户清零。

确保居民按期用热

据悉,哈市城中村煤改洁总任务量为241.55万平方米,县城散煤治理总任务量为241万平方米。根据《方案》,哈市将按照设施改造和电力增容配套同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安装超低温空气能热泵、生物质炉具或电+生物质炉具以及搬迁、并网等技术路线推进分散式热源清洁化。

为此,各区县(市)政府作为散煤治理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科学谋划,明确支持政策,重点推进,确保按时、足量完成目标任务。要落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屯党委政府的排查责任,坚决杜绝排查不到位、瞒报、虚报、漏报导致散煤取暖用户改造不彻底的问题发生,确保散煤取暖用户清零。同时,各区县(市)要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散煤取暖用户。

各区县(市)政府要统筹协调区县电力部门,按照先易后难、配套到位的原则,同步推进散煤替代电力增容等配套工作,确保居民按期用热。

将替代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方案》提出,各区县(市)改造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实现月调度、月考核、月通报,并将散煤取暖户替代工作纳入能力作风建设考核体系,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及不按合同约定拨付设备采购安装预付款、进度款的区县(市)政府,予以全市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因单位或个人原因排查不到位、瞒报、虚报、漏报及未按合同规定迟拨、缓拨资金,导致散煤取暖用户改造不彻底、改造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清洁取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处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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