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技术改造
“免申即享”最高补助千万元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近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政策实施细则》,对电子信息、新材料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追加补助。
本次实施细则依据《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第29条,在继续执行现行技术改造政策基础上,对电子信息、新材料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追加补助,即补助金额=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10%-按现行政策核算补助资金(含省级和市【地】、县【市】级)。
在兑现程序方面,我省每年定期开展政策兑现工作,改造项目需同时满足已享受工业振兴20条技改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印发后完成验收核定的项目;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符合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行业分类目录》,新材料产业项目主要产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三方面条件,省工信厅才能将项目确定为拟补助对象。
此政策兑现坚持“免申即享”原则,企业无需提报申请材料。改造项目补助经省政府同意后,省财政厅将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各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