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静伟
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让我觉得网上流行的那句话,“人性最大的恶,就是在自己最小的权力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难别人”,还是低估了人性之恶。岂止是为难,只要给这种人可乘之机,他们是不吝于极尽欺凌之能事的。
欺凌,不仅仅是发生在隐秘的角落,也可能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不仅是像邯郸霸凌虐杀同学案那样,发生在少年与少年之间,也可能是像河南虞城幼儿园那样,发生在老师与幼童之间(虽然涉事俩老师据说也是未成年人),还可能像陕西榆林餐馆内,发生在制服男与货车司机之间……
对于这些欺凌者的心理,六神磊磊在《欺负司机之前,制服男反复确认了他的弱小》一文中说得很到位:“每一次看似随机的作恶,其实往往都是反复的确认。每一次貌似随性的欺凌,往往都是精确的对弱者的狙击。对一些败类来说,穿了制服而不欺凌人,就是一种对人生的辜负。对另一些人来说,你其实什么都没错,只是错在自己弱小,处在了食物链底层。”他们的恶,是习得的,是养成的,说白了,就是给惯的。一次次的欺凌,没有得到弱者的反击,更没有得到社会的惩治,自然就会肆无忌惮,遇见怂人搂不住火。
美国社会学教授兰德尔·柯林斯在他的《暴力:一种微观社会学理论》中亦有过类似的阐述:“成功的攻击者懂得如何挑选软弱的敌人,有时这指的是身体上的软弱,但更重要的还是情境中的软弱。”你看,虞城幼儿园那两个所谓的“老师”,就“成功地”挑选了5岁的留守儿童作为自己的欺凌对象,而那个榆林餐馆内的“制服男”,也“成功地”挑选了明显比他强壮的货车司机肆意挑衅侮辱,因为正是这样的情境,让他们可以或在相对封闭、强弱分明的空间里作威作福,或倚仗着一身制服就想称王称霸。如柯林斯所说:“暴力的专业实施者发现了一个有利可图的生态位,让他们能够榨取互动中产生的软弱。”
可以说,这样的情境,在人类社会中并不可避免,任何一个社会的生态链中,都注定有强有弱、有善有恶。我们无法避免其中的弱,何况弱也不是错,而是更要警惕和防范那些恶。罗翔老师说:“很多人赞成社会达尔文主义,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弱者就该被不好对待,那这样认为的人你自己也不配生在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总有比你更强的人,你在他们面前也是弱者,你认为弱者不配生存,那你也是弱者,你也不配生存。”恃强凌弱是人类从野蛮丛林进化到文明社会后,仍残留的一根丑陋的尾巴,我们要警惕自己不要留存这样的尾巴,更要对暴露出有这样尾巴者,人人喊打,而且要像“打地鼠”一样,露头即打,打得他不敢再犯,打得他人不敢效仿。
所以对于坐压踩脸罚跪虐打5岁幼童的两个所谓“老师”,还有那个把饭菜倒进垃圾桶,无端挑衅司机逼其吃掉并对其锁喉的“制服男”,无论是我们的法律和舆论,还是其所在单位都绝不能姑息,甚至包庇纵容。据说虐打幼童的“老师”有一个只有14岁,之前就因打架霸凌抽烟等原因被学校开除,因为和园长是亲戚,所以竟然入园当了“老师”,如果情况属实,这个园长绝不能仅仅是停职了事。而那个制服男所在的收费站,在事发之后的通报中,竟然把这件事轻描淡写说成是“做出不当言行,并产生口角争执和肢体推搡”,而且对于当事人仅仅是停职检查。从这样一份几乎“面无表情”的通报中,我们看不出痛心,看不出愤怒,更看不出羞耻,真不知道其领导有没有是非之心、正义之感。
在我看来,我们的社会对于欺凌行为应该“零容忍”,对于有欺凌行为者,一经核实,除了法律制裁、经济赔偿和舆论谴责外,更要在很多行业“终身禁入”。就像那个“制服男”,穿了一身“制服”就觉得可以随便“制伏”别人,这样的人就应该永远不能让他再穿上任何“制服”,除了囚服。
最近正好在看哈佛大学生物人类学家理查德·兰厄姆的《人性悖论:人类进化中的美德与暴力》,其中谈到倭黑猩猩与黑猩猩中的雌性面对雄性欺凌时的表现和策略,很有意思,也颇耐人寻味。倭黑猩猩中的雄性很少欺辱雌性,因为它清楚地知道,雌性的尖叫会在几秒钟内引来其雌性同盟的“助拳”,而雌性黑猩猩则因为“相对分散的生活方式”,“无法在和雄性对抗时获得相互支持的信心。”可见,这种面对欺凌的“防御同盟”,真的很重要。如果我们至少都能像虞城幼儿园那个刚来的保育员,将两位“老师”虐待男孩的视频拍下来并发到村里的生活群中,而不是像视频中的那些旁观者助纣为虐地哄笑,也会让那些欺凌者心存忌惮,有所收敛。
日剧《legal high》中的古美门律师说:“欺凌的本质是气氛”,那么,反欺凌同样也应该形成一种气氛,让反欺凌霸凌成为我们社会最敏感的那根神经。你看人下菜碟,就让你连端碟的机会都没有;你柿子捡软的捏,就扼痛你那只捏软柿子的手;你鬼挑弱者上身,就让钟馗成为每个弱者的“护身符”。而对于那些姑息纵容欺凌行为者,也不能轻轻放过。
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不能让欺凌成为欺凌者的通行证。你欺软怕硬,那就给你来点儿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