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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出台
来源:生活报   编辑:周迎华   2024-04-25 17:07:04

规范设施建设 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

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出台

7月1日起施行

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24日闭幕的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服务的内容与标准,为促进和规范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为促进我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幸福龙江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与标准

《条例》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配建城镇养老服务用房、改造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方面作出规定,落实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条例》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与标准。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作出规定,明确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公示服务制度、服务流程以及收费标准。

《条例》还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与保障措施。在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评估机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次性入职补贴、从业补贴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和保障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发展。

重点做好“一加一减”

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连波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出台是我省养老服务法治化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围绕《条例》的新要求,重点做好“一加一减”。在“加”的方面,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和我省养老服务需求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在老年助餐、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了制度设计。在“减”的方面,全面梳理现行制度文件,与《条例》相抵触的,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已经启动了对高龄津贴政策的修订。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人社、卫健、医保、住建等部门,最大限度发挥部门资源优势和职能优势,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行分类指导,将更多优质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家边、周边。

省委、省政府在部署推动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中,将旅游康养、养老托育作为重要的产业构成。我省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文化旅游、绿色食品、医疗康养等优势,特别是在旅居康养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通过这一条款的实施,进一步保障旅居康养产业发轫,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持续打造“民政牵挂·守护夕阳”龙江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模式和“旅居康养·乐享龙江”走出家门的幸福养老目的地“双品牌”,为老年人供给丰富、健康、高质量养老服务产品,造福更多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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