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可网办
生活报讯 (实习生王硕 记者吕晓艳)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获悉,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可全程网办,满足“转出地已停保、转入地已参保”两个条件即可网办。申报方式如下: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第一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si.12333.gov.cn),点击“登录账号”。
第二步:选择“个人用户”,“账户密码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掌上12333 APP登录”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登录。
第三步:在“主题服务”题目下选择“关系转移”,点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模块进入。
第四步:录入个人信息、转入地信息,点击“添加转出地”,再点击“转出地信息”,详细填写省、市、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录入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提示界面后再点击“确定”,完成申办。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
选择“个人用户”,“账户密码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掌上12333 APP登录”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登录。
点击“个人服务”模块,再选择“社会保障”选项。
点击“社会保障”模块,找到“失业保险”下方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按钮,点击进入。
录入个人信息、转入地信息,点击“添加转出地”,再点击“转出地信息”,详细填写省、市、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录入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提示界面后再点击“确定”,完成申办。
网办操作完成后,转移申请将通过人社部平台传至转入地社保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可登录“转移申请”网站,通过“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试运行)”模块,查询申办结果及办理进程。
全链条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网上提交申请(参保人只需提交申请,其他流程由社保机构完成)。2.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出具《跨省失业保险联系函》。3.转出地社保机构接收《跨省失业保险联系函》,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4.转入地社保机构确认接收《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5.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基金。6.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