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应秉持纯粹之心 “学雷锋”岂能明码标价
生活报记者 丁毅 绘
生活报评论员 孙秀峰
近日,温州龙港市第二小学发起的“学雷锋·献爱心”捐款活动,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通知中竟然规定:个人捐资300元以上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200元以上评为“学雷锋标兵”,班级人均捐资120元以上评为“雷锋中队”……如此“学雷锋”,当真令人瞠目结舌。
谈起“雷锋精神”,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做好事不留名”。可龙港市第二小学“花钱买名”的方式,无疑是对雷锋精神的亵渎,也是对学生价值观的错误引导。
影响了中国半个多世纪的“雷锋精神”,代表了平凡且伟大的情怀,其核心内容是无私奉献、是不求回报、是服务社会,它源于人们内心的善良及社会责任感,这种朴素美好的情感,本应无关金钱,将二者强行捆绑,无疑是为“雷锋精神”套上了枷锁。
作为学校,宗旨本应是传道授业解惑,教育孩子立德立功立言。然而这一则捐款通知,却折射了部分教育工作者扭曲的功利心态。如果连“学雷锋称号”都可以用金钱来购买,无疑是在向学生传递一种错误的心理暗示:任何荣誉都可以用物质来交易。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将对学生的成长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孔子曾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学校应该培养学生“喻于义”的君子品格,而不是“喻于利”的功利心态。同样,我们需要一个书声琅琅、气正风清的校园,而不是沽名钓誉的名利场。
我们倡导“雷锋精神”,需要唤醒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热情与责任感,不以虚名为目的,不以金钱为手段,但行好人好事,莫问名誉前程。大到救死扶伤、小到公交让座,每一缕微小的善意,都是照向世界的一缕阳光,值得我们去珍惜、呵护。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呼唤的是发自内心并且身体力行的善良,而不是弄虚作假的“伪善”。当今社会,如何坚守教育的初心和使命?如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