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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黑龙江分公司开展2024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   编辑:白杨   2024-01-22 14:23:37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新华保险黑龙江分公司组织全省从业人员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建强志愿宣传队伍,积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营造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1.非法集资的含义?

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

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就涉嫌非法集资: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马甲”?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 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 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二)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4.保险警示案例

消费者李某最近接到了一通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李某,其名下的保单收益较低,可以帮助转换成收益为15%的产品。在这位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李某来到客服中心办理了退保。办理完退保后,又被劝导签署了一份号称是“某日进斗金理财产品”的“转换合同”。几个月后,工作人员失联,理财产品无法兑现,李某才发现自己受骗,后经核实该工作人员并非保险公司员工,消费者李某中了非法集资的圈套。

5.风险防范手段

(1)正确认识保险功能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赔偿。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2)勿受高息理财诱惑

以高收益为卖点的“理财产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为避免上当受骗,建议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理财”,做到“三拒绝”:拒绝相信高息“理财”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拒绝被赠送礼品、“先返息”等诱饵打动;拒绝与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以及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出具收据等。

(3)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消费者如遇可疑邀约时,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人员、查产品、查地址,核实销售人员是不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所售产品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产品、所留地址是不是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地址。此外,如遇“退保理财”骗局时,建议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温馨提示:新华保险公司仅授权公司在职销售人员销售本公司保险产品,若销售人员以我公司名义销售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请您保护好个人信息,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举报投诉。

新华保险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9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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