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年底前全面解决“办证难”
按照“有理无责”原则 允许部分登记要件后补
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记者从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获悉,自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开展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难”问题专项攻坚行动以来,该中心通过容缺受理机制,按照群众“有理无责”原则,允许部分登记要件后补等一系列“实招”,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拿到不动产证 百姓十多年心病解决了
回想起如愿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时刻,业主刘继坤老人心情依旧十分激动。“我老伴购买会展家园3号楼这套房子的时候还是2007年,各种原因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后来他因病去世,这套房子的产权证问题就成了我们全家人多年的心病。”老人告诉记者:“多亏政府部门启动办证登记工作,还可以不用公证书直接继承登记在我的名下,一次性彻底解决了我家的问题,真是太感谢了。”
据悉,会展家园3号楼项目因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建设单位存在纠纷,该项目未完成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等流程,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据哈市不动产经开分中心负责人介绍,为协调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该中心协同联络南岗区政府、新春街道办事处落实项目会签方案,同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居民出具三方协议等办证手续;同时,通过居民微信群、上门张贴等多种形式发布公告,力争通知到每一户办证群众。
截至11月25日,已为该项目所有相关权利人建立不动产权属登记档案,完成该项目的全部不动产权预受理登记。
容缺受理 不动产办证难出“实招”
另据介绍,在此次项目受理过程中,哈市不动产经开分中心采取容缺受理机制,按照群众“有理无责”原则,允许部分登记要件后补。针对因年代久远部分产权人已去世的实际情况,采用遗产管理人制度,应用非公证继承受理模式突破难点,在部分要件缺失的情况下,有效保障了不动产登记质量。
本次集中解决会展家园3号楼项目,共化解历史遗留问题72户,对原权利人已故情形依据《民法典》执行遗产管理人制度5户。下一步,哈市不动产中心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23年年底,全面解决哈市群众“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