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50条”
推进建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推进两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为进一步创新旅游产品业态、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不断提升我省旅游消费质量水平,我省出台《黑龙江省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50条措施》。
一、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
(一)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引导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艺术展览、文旅展会等业态健康发展,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等业态。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文化主题旅游推广活动,支持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纳入旅游线路,推动非遗技艺、主题演艺、文创产品进景区、进民宿、进商业综合体。支持哈尔滨等地争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黑河、七台河等城市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三)实施体育旅游示范工程。推动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一体策划、一体开展,结合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哈尔滨国际马拉松、哈尔滨轮滑马拉松世界杯、黑河寒区试车节等重大、特色赛事,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
(四)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为重点,推出“乡村四时好风光”精品线路,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休闲渔业、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
(五)推动旅游民宿精品化发展。实施旅游民宿国家标准,修订《黑龙江省旅游民宿设施要求与服务规范》,持续开展省内星级民宿和国家等级民宿评定创建,提升民宿建设品质和服务标准。
(六)丰富生态旅游产品。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积极开发避暑度假、森林康养、生态观光、自然科普等生态旅游产品。
(七)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以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鸡西、牡丹江、双鸭山、绥化等红色旅游资源富集地区为重点,培育复合型红色旅游产品,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八)完善研学旅行体系。支持开展“红色+研学”、“冰雪+研学”、“文化+研学”、“非遗+研学”等富有龙江特色的研学旅行,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出一批研学旅行精品课程和线路。
(九)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用好各类财政、金融、投资政策,支持旅游企业新建和盘活存量旅游项目、旅游资产。
二、大力发展冰雪经济
(十)加强冰雪经济发展顶层设计。落实《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先行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践区、后冬奥国际冰雪合作示范区,创建世界级冰雪旅游度假区和冰雪经济高地。
(十一)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结合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场馆需求,推进哈尔滨核心区冰雪运动场馆设施改造升级。
(十二)举办各类冰雪赛事活动。加快我省制定的11项冰雪运动领域国家标准的推广使用,高标准筹办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办好群众冰雪运动赛事活动。
(十三)推进冰雪装备产业扩容升级。大力推进冰雪装备科技创新、提档升级,叫响龙江冰雪装备品牌。
(十四)巩固冰雪旅游产业发展优势。支持亚布力建设世界级滑雪旅游度假目的地,推进林都伊春冰雪旅游度假区、西岭宝宇森林滑雪场建设,推进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雪乡、牡丹江林海雪原等升级改造。
(十五)大力发展冰雪文化产业。挖掘冰雪文化传承和冰雪民俗开发潜力,发展冰雪博物馆、冰雪大马戏、冰雪非遗展演等新型冰雪文化项目。
三、打造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网络
(十六)着力提升航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扩大支线机场覆盖,构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机场体系。
(十七)加快提升铁路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全省高速铁路网,加强沿边铁路建设。
(十八)全面形成高等级旅游公路网络。加强国省道路网改造提升,打通“哈亚雪长”黄金旅游线路。增强普通干线公路网通行能力,加快推进“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改造工程。
四、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十九)促进传统消费升级。培育哈尔滨俄式西餐、老道外风味、齐齐哈尔烤肉、兰西榆林筋饼等具有异域风情和地方特色的餐饮名品、名企、名店。
(二十)培育新型旅游消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网络消费等旅游消费新形态。
(二十一)改善旅游消费环境。鼓励引导演出场所、文化场馆、体育场所进行功能性改造和创意性提升。
(二十二)加大消费惠民力度。鼓励各地围绕节假日、寒暑期等时间节点,联动文旅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举办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
(二十三)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预约措施,简化预约程序,尽可能减少采集游客个人信息,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预约通道。
(二十四)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动全省文旅企事业单位“上云用数赋智”,开发“一键游龙江”应用程序,打造数字龙江文旅消费地图,开展“未来景区”智慧化升级活动,推进自驾聊天室系统建设。
(二十五)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推进全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3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和齐齐哈尔市中环片区2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哈尔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支持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牡丹江东一中俄风情街等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二十六)强化旅游品牌营销。点对点开展重点客源地旅游宣传推介,集成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释放头部流量虹吸效应,持续叫响“北国好风光,美在黑龙江”总体旅游形象。
(二十七)促进区域合作联动。加大“南来北往·寒来暑往”旅游推介和重点客源地游客互推力度,深度开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市场,加快培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新兴市场,探索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合作路径。
五、加强边境旅游服务
(二十八)实施边境旅游发展计划。依托界江界湖、边境城市和对俄口岸,着力打造“对俄文化和旅游交流走廊”和“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旅游廊道,推进华夏东极之旅、神州北极之旅、“中国两极穿越”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建设。
(二十九)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国际山地旅游联盟、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
(三十)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落实中俄跨境旅游免签政策,推动边境旅游护照政策落地实施,简化出入境自驾游审批程序。
(三十一)恢复和增加国际航班。以哈尔滨机场为重点,增加至俄蒙、日韩、北美、欧洲及东南亚的国际航线,推进抚远至哈巴罗夫斯克冬季临时客运包机业务,加密航班频次。
(三十二)完善入境旅游服务。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定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在旅馆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加强导游以及景区、酒店等服务人员外语培训,完善景区、机场、车站、酒店、购物商场等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
(三十三)发挥旅游贸易载体作用。推进与沿边城市在旅游宣传推广、产品线路开发、旅游投资互惠、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务实合作。
六、加大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力度
(三十四)实施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重点“抓龙头”、“强骨干”,扶持“专精特新”型中小微文旅企业发展。
(三十五)加大旅游产业招大引强力度。围绕冰雪经济、康养旅游、文化娱乐等重点领域,创新招商模式,强化运营合作,引进国内外文旅头部企业,在省内投资经营重大文旅项目。
(三十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计划,鼓励招引“龙江人”携旅游项目或技术回归黑龙江创业。
(三十七)落实旅游企业发展支持政策。落实国家适当放宽旅行社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期限政策,依旅行社申请全额暂退或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七、提升行业综合能力
(三十八)强化文旅行业自律。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竞争行为。
(三十九)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强全省导游队伍人才供给和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导游职业转型升级。
(四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和品牌建设,完善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
(四十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投诉“诉转案”,依法打击旅游行业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诱导消费、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推行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
(四十二)建立“文旅体验官”制度。通过在文旅市场管理系统设立体验官,并逐步面向国内、国外招募体验官,对全省旅游景区、酒店、民宿、购物、交通等涉旅环节进行全覆盖式体验监督。
八、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四十三)健全工作机制。构建“部门协调、地市负责、区县落实”的工作方式,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和研究会商,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和综合监管。
(四十四)强化政策保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大文旅工程建设。
(四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旅游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支持旅游设施建设运营。
(四十六)创新土地利用政策。优化林草地占用、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审批流程。支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
(四十七)加强旅游人才支撑。建立旅游业发展智库,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推广市场化选聘旅游职业经理人方式。
(四十八)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带薪休假与传统节日、特色活动相结合。
(四十九)强化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全省涉旅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包车管理,落靠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十)完善旅游统计。优化旅游统计调查方法路径,完善旅游统计标准口径和重要参数,建立完善旅游直报、快报系统,加强对规模以上旅游机构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