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评论员 孙秀峰
“在机场等了一晚上,最后收到的‘赔礼’竟是几张一时半会用不上的代金券。”提起前不久的一次经历,沈女士仍感到不忿。沈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某平台购买了一张从贵州贵阳返回北京的机票,原定于当天22点15分起飞,结果飞机晚点至次日早上6点才起飞。为此,她在候机大厅熬了一宿,原本还庆幸自己买了航班延误险,可以获得赔付,没想到平台只赔偿了两张总价50元的酒店代金券和两张总价80元的机票代金券,“还不能叠加使用”。(《长江日报》26日报道)
此类的事件,很多人都在经历或者曾经经历过。之所以令人感到不满,是因为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代金券都是消费结账时以赠品的形式出现的,因此才有使用时限和是否可以叠加使用的限制。然而,乘客在购买机票时加购航班延误险,目的就是万一出现延误时,自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这也是普通乘客对保险的共性认知,可现实的情况是,经济补偿莫名成了代金券,这无疑是对乘客权益赤裸裸的侵占。
更让人添堵的是:这样的代金券,竟还被设置了很多使用门槛。今年9月,市民陈先生一家乘坐的由广东珠海返回北京的航班出现延误。因在某平台购票时买了航班延误险,后平台给他赔付了10张总价为200元的机票代金券。同时规定,这些代金券只能一人使用,每次限用一张,有效期为30天。一个人一个月内坐10次飞机,啥家庭啊?家里有矿吗?再说,能把飞机当作普通交通工具的人,也不会在意每次买机票时给优惠那20块钱。平平无奇的我们,买保险的心理预期十分简单,只是万一延误时那该有的经济补偿,仅此而已。
机票代金券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酒店代金券必须在指定的酒店使用,并且不能叠加……诸多的条件限制之下,导致绝大多数航班延误赔偿的代金券成了“废纸”;就算消费者凑巧用上了,也等于被捆绑了二次消费。消费者花钱买的是保险,但实际上没有享受到对应的权益。
套路还不止于此!很多订票平台在搭售航班延误险时,都存在表述含糊、赔付标准不清等乱象。比如在赔付金额界面显示“¥”符号加上数字,购买者理所当然地认为出现延误一定是现金赔付,但只有点开细则说明,才会发现所谓的“现金”实际上是“代金”,这种前后不一的表述,是否涉嫌有意误导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平台“暗渡陈仓”的做法,明显违背了这一规定。
近年来,因为航班延误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的权益屡受侵害。作为监管部门,应该适时出手,进一步规范航班延误险的销售行为,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捆绑销售航空保险。平台方也应该主动履行告知的义务,在机票购买页面明确标示出延误险的类别和适用条件,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要总是用含糊不清、移花接木的表述误导消费者“入瓮”。理赔时,也应当积极兑现承诺,并畅通维权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总之,平台的此类套路到了该规范的时候了!不能让无处不在的“套路险”一再得逞。往小了说,影响的是乘客的体验感,侵害的是乘客的合法权益;往大了说,伤害的是行业的口碑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