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4个市、52个县、284个乡、3223个村
我省出台条例振兴发展革命老区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该条例共8章44条,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省是国家重要的革命老区省份。目前,国家认定的我省革命老区有4个市(伊春、鹤岗、双鸭山、鸡西)、52个县(市、区)、284个乡(镇)、3223个村。《条例》的出台,为我省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是我省老区建设和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统筹革命老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
将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信息通信、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级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统筹革命老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推进革命老区高等级公路建设,加快建设农村公路,支持有条件并符合规划的革命老区加快铁路、港口、航道和民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时予以倾斜;鼓励革命老区建设移动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强革命老区饮用水安全、水旱灾害防治、农田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根据革命老区的资源禀赋,发展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抽水蓄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输配电网和热源、热网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和优势特色产业
推进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和优势特色产业;支持革命老区依法开发矿产资源,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农业、康养旅游等现代乡村新兴产业,拓展革命老区人民增收空间;支持革命老区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培育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加快革命老区城乡融合发展
逐步改善革命老区在城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当加大对革命老区城乡教育的投入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鼓励、引导、规范社会资本在革命老区捐资办学。加强革命老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鼓励高水平医院与革命老区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共建医疗联合体,完善革命老区县(市、区)、乡(镇)、村(居)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革命老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逐步提高革命老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革命老区社会救助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优抚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在乡退伍红军(抗联)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六十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鼓励社会资本在革命老区投资建设养老基础设施。
加强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
统筹推进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革命老区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在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补助资金,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制度
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制度,实行名录管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红色资源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可以依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红色资源设立教育示范基地;支持建设、改造革命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等场馆,支持革命遗址遗迹、旧址、纪念设施的修缮养护和现存革命文物保护修复,支持革命文物征集和捐献;支持革命老区立足红色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指导旅游企业开发、推广旅游线路、产品以及服务。支持革命老区建立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基地,传承弘扬东北抗联精神。
逐步加大振兴发展财政支持力度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财政稳定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在用地、用能、排污指标等要素方面给予倾斜保障。制定完善革命老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革命老区流动;对在革命老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和给予优待。对革命老区依法依规引进的人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编制和安家费等相关政策待遇等。
黑龙江革命老区
一类老区:尚志、方正、延寿、饶河、穆棱、林口、桦川、汤原等8个。
二类老区:密山、鸡东、勃利、桦南等4个。
三类老区:五常、通河、巴彦、木兰、宾县、宁安、虎林、东宁、宝清、集贤、富锦、依兰、佳木斯市郊区、嘉阴、庆安、铁力、海伦、肇州、肇源、呼玛、伊春、鹤岗、抚远、双鸭山市等24个。
四类老区:海林、鸡西市、同江市、绥化、萝北、北安、德都、黑河市瑗珲区、逊克、孙吴、嫩江、绥棱、安达市、肇东、克东、克山、依安、拜泉、讷河、甘南等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