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帮办记者梁晨文/摄) “物管会啥时成立的啊?我们业主根本不知道这事。”“物管会和物业签了合同,涨了物业费,不见任何公示,直到门上贴了催费单。”日前,本报刊发了“居民反映中和小区旧改后,物业费从0.11元涨到0.85元,涨价不告知,服务反而退步”的报道后,引来市民热议,多位中和小区业主给本报帮办记者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小区物管会成立存在问题。
居民:多次联系社区 书记不好找
本报第一篇报道见报后,记者尝试通过电话联系中和社区书记郝兴兰和副主任兼物管会主任祖颖。“在外面开会”“在外面走访”“在外面办事”……在多次未果的情况下,几天后,终于联系到郝书记。“社区确实接到了很多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投诉,社区也在积极与物业协调中。”对于物管会成立前后是否有做民调和公示,郝兴兰十分肯定地表示:“这个是肯定有的。”对于郝书记这样的答复,多位业主并不买账。
“我们找郝书记反映问题,经常找不到她,她每次都说社区正在协调,但始终不见起色。”业主姜女士表示。“得知涨物业费后我们就找过社区,当时郝书记直接和我们说‘钱在你们手里,交不交物业费你们自己说了算’,这样的回答太不负责任了。”业主汪先生表示。此后,记者再联系社区找郝兴兰时,又找不到人了。
记者通过业主找到社区副主任同时也是物管会主任祖颖的手机号,但记者刚说明来意,电话就被挂断,再拨打始终无人接听。
社区:民调表已封存 不便查看
近日,记者来到中和社区,见到了社区书记郝兴兰和物管会主任祖颖。
根据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显示:甲方(委托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和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人为祖颖。乙方(受委托方)为哈尔滨政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这个是物管会代表我们业主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但物管会是何时成立的我们根本不知道。”“物业费涨价,从没见过公示。”“物管会成员是怎么选举或推举产生的?“一年时间业主都蒙在鼓里,最近贴了催缴单才知道。”业主们纷纷表达自己的不满。
对于居民的质疑,郝书记表示,一切手续都是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的,并且进行了公示,“根据规定,物管会主任由社区人员担任,副主任由小区业主担任,总人数为单数,并且社区人员人数要小于业主人数,我们物管会成员共7人,除了社区副主任祖颖担任物管会主任外,其余6人都为小区业主。”郝兴兰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中和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情况公示》。
“这份公示我们从来没见过,这份民调我和身边的居民也从没参与过。”业主于先生说。“民调我们肯定是做过,而且同意率肯定超过三分之二才会通过,这种民调我们都会留档封存。”祖颖表示。“能让我们看看这份民调吗?”对于居民的要求,郝兴兰表示:“我们放到楼上档案室了,封存放进箱子里了,现在不方便查看。现在大家是对物业服务不满,你们应该去找物业啊。”
大成街道办:
社区书记请病假 上班就能查看
接下来几日,记者多次联系中和社区所属辖区大成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帮查下情况,之后联系你”之后,城管科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29日,记者同中和小区三位业主一同来到大成街道办事处。
城管科负责人仲先生表示:“我现在马上联系社区。”数分钟后仲先生返回:“郝书记请病假了,最近都不在单位,祖颖说物管会相关材料都是由郝书记保管,只有她能经手,等郝书记回来就可以查看,到时候我领大家一起去。”仲先生表示。
“祖颖不是物管会主任吗?她怎么会不清楚具体情况?”“签没签过物管会成立的民调表,我自己还不清楚吗?我们几个都是小区的老住户,户口上也都是户主,我们仨都没签过这个民调表。”对于这样的答复,业主们表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