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全国高考开考在即,为实现“平安高考”,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对涉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提示:
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布“包过”等含有虚假内容的信息,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不得编造或传播涉高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不得诱导、参与或组织考生高考作弊,干扰破坏高考秩序。
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及本机构“上榜率”等信息。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相关规定,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