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您当前的位置: 生活报网 > 帮办
小区入户10年 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
来源:生活报   编辑:周迎华   2023-04-22 18:40:35


生活报讯 (记者孟薇薇 梁晨文/摄) 近日,生活报热线接到哈市群力“盛和天下”、“盛和世纪”、“天地人和”小区多户居民反映:“哈尔滨天时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入户至今,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情况没清单、不公示,物业还将电梯口电子屏及电梯轿厢广告外包出去,具体收益是多少、资金流向哪里,都没有公示。”21日,生活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走访。

居民: 入户10年 不见公共收益清单

21日,记者跟随居民来到盛和天下及盛和世纪小区,分别在入户大堂看到了公示板,上面只有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并没有广告外包等收益标准及资金流向等内容。

记者来到10号楼1单元,在1楼两个电梯口中间看见一块电子屏,正在循环播放广告。在电梯轿厢里,记者看见三四个海报款的广告挂在电梯间,每个广告框上还标记着数字。据盛和天下小区居民张先生介绍:“我们三个小区面积总共170万平方米,8000多户居民。我们盛和天下小区是2013年进户的,小区电梯里五花八门的广告越来越多,不光有平面广告,还有视频广告。电梯间和电梯轿厢广告被‘天时戴维斯物业公司’外包出去,电梯轿厢里常常被贴得眼花缭乱,尤其是安装在电梯间的电视,24小时不间断播放广告,噪音很大,不少年龄大的居民不堪其扰却又无可奈何。”

盛和世纪居民孙女士表示:“入户快10年了,居民从没看到物业张贴公共收益的公示,这笔钱具体有多少,归谁管,现在花了多少,还剩多少,我们一概不知。“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归谁管理?由谁来支配?怎么知道广告费的去向?”小区业主王先生的疑惑代表了很多业主的困惑。

物业:小区没有业委会 暂时保管公共收益

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电梯广告收益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该部分收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配给业主。如果经业主同意,可以冲抵业主的物业服务费。

电梯广告收入等小区公共收益直接涉及业主利益,一切所得全部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一收益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及保管,支配权归业委会即全体业主。然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小区物业对于公共收益并没有进行公开透明的公示,不少业主对小区有哪些公共收益、收益的去向不甚了了。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也导致了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对立。

21日上午,生活报记者来到位于盛和天下G12栋楼的哈尔滨天时戴维斯物业公司了解情况,针对居民们提出的“入户10年来,电梯间电视、电梯轿厢外包给广告公司,总共有多少收益?这笔钱用在了哪?相关公示在哪里?”等问题,小区物业李经理表示:“小区目前没有业委会,所以公共收益都是物业暂时保管的,具体金额记不清了,但有记录可查,我向上级汇报,再给予答复。”

对于物业的说法,居民表示无法接受,希望物业给出合理的解释。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本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能用于其他网站,非授权转载,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黑ICP备1100132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