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截图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日益火爆,车、房这种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大件也开始在平台上售卖。日前,哈市的刘女士经历了在短视频平台买房的闹心事。
市民刘女士:
短视频买房 竟买中房虫房+回迁房
3月25日,刘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个本地房产中介发布的一个在售房子的短视频。“房子的价格、位置和装修都是我比较满意的,于是我就私信联系了中介。”刘女士说,因为是第一次通过短视频平台看房子,她一开始就把自己的顾虑告诉了中介。她在和中介看房子的过程中,一再强调不要回迁房,不要中介装修房,也就是俗称的房虫房。(“房虫”是指专门买卖二手房,以“替人买卖房屋吃差价”作为职业的个体户。他们的赢利点主要在赚取差价,低价买进,高价卖出。)
“当时中介满口答应我说‘那绝对没问题’,我当时也没多想,便和中介回到中介公司准备签协议付定金了。”回到中介公司后,中介打算把房主找过来,结果来的不是房主,而是自称房主侄子的人。“当时那人说房主不在哈市,他就能定房子的事。”最终,三方签订了一份共计2万元的预订协议。
第二天,刘女士还沉浸在即将购房的喜悦中,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令她始料未及。“我第二天在刷短视频时发现,这个中介正在直播一个待售的房子,令我惊讶和气愤的是,这个房子的装修风格、整体颜色等和我要买的房子一模一样。我便猜到这个房子和我要买的房子都是房虫房,而且应该来自同一个房虫。”于是,刘女士托朋友找到其他房屋中介,向其打听该房源的情况。“一打听我才知道,这个房虫是那一片儿做二手房生意的人,手上有很多类似的二手房。我还找到这个房虫的微信朋友圈,里面卖的全是这种房子。”
此后,刘女士又到该房上下楼的邻居那里打听得知,这个房子不是正常商品房,属于回迁房,而且房内的一面承重墙被拆掉了。得知这些信息后,刘女士找到中介理论。“一开始中介态度强硬,不同意退款,表示‘协议都签完了,而且协议上也没体现你不要房虫房或回迁房啊’。后来我找到相关的政府部门,经过不到一周的协调,最终得到了全额退款。
中介业内人士揭秘:
很多中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房源是假的
“网上订房比线下让利两万。”“快速下定金,首单减免费用,免费代办过户。”记者查看网上一些平台卖房的视频发现,和刘女士一样,通过短视频平台看房买房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信誉良好的诚信中介,像刘女士这种遇到“黑中介”的情况也的确存在,让市民真假难辨。
王先生之前刷短视频时也相中了一套房子,于是联系中介看房。“房子显示的价格十分诱人,我便留言中介看房。当时中介正在直播这个房子,说想看房必须先付100元钱,我寻思这房子性价比这么高,就付了100元,约了时间看房。结果到现场看房后才发现,该房位置挡光,而且还是小产权。我觉得上当了,就要求中介退还100元,结果中介拒不退款。”
据一位从事正规房产中介的业内人士透露,很多中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房子图片不是真实的,甚至把特价房首付写成全款,利用低价房源吸引购房人,同时获得购房人的电话信息,然后定期给购房人推送其他房源信息,以达成成交的目的。因为短视频平台没有办法审核房源真实性,所以现在部分销售人员利用这一点,推送虚假信息和房源,来达到套取客户资料的目的。发布虚假信息还有另一层意思,主要是针对卖房人,虚假信息过多必然会拉低小区房价,后期与房主砍价时能直接压低价格。
哈市住建等部门提醒:
确认房主身份 找房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交易
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记者采访了哈市住建及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其对视频买房进行了提醒,并表示将逐步规范网上售房行为。
购房前,一定要核查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上的业主信息与卖方身份证明的信息是否完全一致;房产所有人委托其中一个人或者第三人处理房产交易事务的,应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若发现卖方业主身份有疑问,一定要暂缓交易。房屋已设定抵押的,卖方应在房屋转移登记前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屋已出租的,卖方应当保证租赁合同已终止或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屋属国有资产的,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属公有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购买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房源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二手房买卖如需选用中介服务,请一定选择有营业执照并在房管部门备案、信誉良好、交易服务流程规范、能够开具正规发票的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