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日前,黑龙江省商务厅联合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7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 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日,在《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 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邢颍娜、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寇晓波进行了解答。
各地需在年末打造3-5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邢颍娜说,夜经济具有极强的服务消费属性,夜经济的发展不仅延长了消费时间,同时也进一步拓展了消费空间,创造出更加丰富的消费场景。根据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全国60%的居民消费发生在夜间,夜间已逐渐成为居民消费的“黄金时段”。“《指导意见》围绕加强规划引领、打造消费地标、升级夜间商圈、鼓励延时经营等10个方面为夜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其中,明确规定了各地需在2023年末打造3-5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提出了累计培育140家以上龙江老字号企业的工作目标,表明了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哈尔滨市指导师大夜市打造网红夜市,点亮夜间经济,提供行走的美食。据统计,师大夜市日均客流量超过1万人次,成为冰城街头巷尾生动的味蕾符号。佳木斯市成立了油坊胡同、万达夜市、利达夜市三大夜经济圈,共有摊位约450个,经营项目包含美食档口、清吧、水吧、啤酒屋、小吃、小百、儿童乐园等,通过兼顾灯光美化装饰效果和地域文化底蕴,有效点亮了夜市整体魅力,让市民在缤纷的灯光长廊中享受都市夜生活的美好。
电商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以“春惠生活、夏慧消费、秋荟优品、冬汇龙江”为特色主题,把促消费活动贯穿全年,省商务厅将组织开展10场专项促消费活动,推动全省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一是打造消费亮点。推动‘龙江好物’品质消费;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家居等传统消费;围绕各地特色消费,打造一市一亮点;努力培育新字号,壮大老字号,有效引导消费,促进传统消费升级。二是挖掘消费潜力。统筹组织省内各市地和重点商贸企业,积极谋划开展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政府消费券的支持方式和力度,力争全年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三是形成消费合力。发挥政策促进消费作用,充分释放买方潜力。坚持政府、企业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同频发力促进消费。四是培育消费供给。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增幅达到10%以上且在省内入统纳税的,按新增网络零售额2%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对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邢颍娜说。
5路、102路、104路将延时服务至24时
寇晓波说,为推动全省夜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将调整优化城市公交线路,延长公共交通服务时间。将重要商圈、夜市和人员密集区域进行串联,提升夜间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夜经济建设提供运力保障。
哈尔滨市针对中央大街商圈和博物馆商圈,以商场闭店半小时后公交依然提供保障服务为原则,开通了3条夜班车线路延时服务至24时,分别依托于公交5路、102路、104路,另外5条线路:公交1路、8路、13路、15路末车时间延时至22时30分,公交14路末车时间延时至22时。
哈尔滨地铁集团为有效配合夜经济发展,结合周末、节假日适时在既有运行时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运营时间,以满足百姓出行需求。同时,各地加强出租汽车定向调配,提升夜间车辆在线率,保障公众夜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