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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措施多胎家庭、农业户籍等购房有补贴
来源:   编辑:周迎华   2023-01-28 10:45:08


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22日,生活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地快速落实,目前哈市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多错并举支持合理购房需求。

二胎三胎家庭可获购房补贴

具有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各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非哈市户籍买首套二套住房

补贴1万

非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的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网签备案商品房给1%房补

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线上、线下新建商品房展销会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实际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单位或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购房补贴。

农业户籍购房一次性补贴3万

农业户籍的购房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农业户籍购房人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条件的,保障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由所在区县(市)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确保“应入尽入”。

教师退役军人购房补贴3万

取得省、市、区(县)相关主管部门职业资格证明的教师、退役军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

提高到30年

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社保开户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放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

部分女技术人员

公积金贷款年龄调整为60岁

县(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符合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在市人社部门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人员作为主贷人在本市购买家庭首套住宅,在哈市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计算。

实施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备案制

代销商品房的渠道商(含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禁止代理销售未取得合法销售手续的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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