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见习记者王艳 记者陈莹)近日,生活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出台《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则(试行)》。
《规则》对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形式、内容、对象等作了明确规定。各级消协组织在调解消费争议后,消费者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有效维护,消费者愿意提起民事诉讼的,可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消协观点等形式,帮助10人以上消费者因经营者同一或同一种类侵害其合法权益行为而提起民事诉讼。重点支持那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或普遍性且社会影响较大,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各级消协还可以联合、联动开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对于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农民等弱势群体案件,可以适当放宽支持条件。
《规则》要求各级消协组织,积极与人民法院建立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协调沟通机制,争取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