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记者从我省人社部门获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每年最高可减税12000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税费减免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场地安排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培训支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