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为解决我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出台《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 全省城乡建设 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历史文化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宜居性显著提高。
到2035年,全省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龙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到2025年底 城市易涝点整治率达到100%
依托骨干高速铁路等大通道,推动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创新协同发展,构建优越交通圈、优势经济圈、优美商旅圈,促进城际铁路、市域铁路、轨道交通和地面交通多网融合。推进分布式、网络化、智能化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布局,合理规划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设施。
到2025年年底,城市易涝点整治率达到100%,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技术支撑和智能化管控,实现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到2025年年底,县级以上城市实现燃气信息监管平台联通。
到2025年底 新增各类充电桩1.7万个以上
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实施供热、排水老旧管网以及二次供水泵站管网改造。到2025年年底,市级以上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城市供水管道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改造供热老旧管网400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因地制宜推广中深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年底,市级以上城市、县级市建成智慧供暖示范项目的达到50%,其他县达到30%。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慢行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加快布局便捷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依托公交站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年底,新建换电站30个以上、充电站650个以上,新增各类充电桩1.7万个以上。
到2025年底 建成美丽宜居村庄300个
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加强既有农房抗震、节能改造。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加强抵边村和民族特色村规划建设。到2025年年底,建成美丽宜居村庄300个。
对2000年以前 非节能建筑“应改尽改”
到2025年年底,城镇绿色建筑推广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2000年以前非节能建筑“应改尽改”。
到2025年年底,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力争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到2025年底 在规模以上项目上 BIM技术应用率达到80%
加快智慧城市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城市标准和政策,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加快“数字龙江”建设,发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开发培育智能化应用场景,拓展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供暖、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打造“5G+智慧行业”应用体系。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和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深化应用,到2025年年底,在规模以上项目上BIM技术应用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