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12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列入省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共49部(按制定、修改排序),其中地方性法规42部,省政府规章7部。
列入地方立法工作计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为42部,其中,年内提请审议项目8部,包括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按照清理工作安排和有关改革任务推进要求,适时提报需要废止、修改有关的地方性法规。
预备项目20部,包括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办法;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黑龙江省慈善条例;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开发区条例;黑龙江省投资服务保障条例;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促进革命老区建设发展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调研项目14部,包括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条例;黑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黑龙江省统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黑龙江省质量促进条例;黑龙江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
省政府规章项目7部,年内提请审议项目1部,黑龙江省城镇房屋使用维护与结构安全管理规定。预备项目2部,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调研项目4部,黑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细则;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