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2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2022-2030年)》,推动我省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构筑新优势、培育新动能,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
支持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企业来我省投资发展冰雪产业,对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新设立的开发冰雪文化、冰雪体育、冰雪旅游、冰雪度假、冰雪装备等冰雪产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新建冰雪旅游景区、冰雪旅游度假区、冰雪主题乐园、冰雪小镇等,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支持发展冰雪主题云演艺、云展览、云赛事、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新经济业态企业,以及VR/AR训练+健身、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沉浸式冰雪娱乐体验产品,对新设立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各地开展冰雪文化推广、冰雪旅游推介、冰雪体育运动普及、冰雪装备展销等系列活动,支持举办行业示范突出、国内影响广泛的冰雪节庆活动、冰雪产业博览会,给予活动举办机构按照活动场地租赁和搭建等费用的50%补助,每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开展“冰雪研学在龙江”实践活动,对全年累计组织500名、1000名以上师生且每次在冰雪景区研学实践3天以上的,分别给予组织方一次性补助10万元、30万元。
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冰雪体育人才训练和培养,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至中专层次的体育运动学校、省(市)优秀运动队的,分别按每名运动员2000元、4000元标准给予训练机构一次性奖励;训练的运动员和训练一年以上输送到省(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代表黑龙江省、中国参加重大冰雪体育赛事获得成绩的,按运动员获得成绩奖励标准的20%给予训练机构一次性奖励。支持冰雪领军人才在我省创办冰雪运动培训机构,对自建(自购)用房的按实际投资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租赁用房的按年租金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且不高于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