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改造后的建筑能否实现能耗达标,是项目施工是否合格的关键标准。然而,就有一家监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竟无视百姓和国家利益受损,为工程验收出具虚假《能效测评报告》,造成企业巨额资产损失。“检察机关及时立案批捕犯罪嫌疑人,有望为我们企业进一步止损5.6亿元,避免了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记者从哈尔滨检察机关获悉,2014年,哈投集团所属的供热企业与某节能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对某老旧住宅小区17栋居民楼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其间,该公司委托某建筑能耗监测机构对小区的节能改造进行能效测评,该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在没有实际进行全部测评的情况下,伪造有关原始数据记录,出具了节能量达到40%以上的《能效测评报告》,使得节能公司在未完成合同约定改造工程、未达到预期节能效果的情况下,便依据虚假测评报告向供热企业主张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致使国有供热企业面临巨额资产进一步损失风险。
2021年11月,哈市南岗区检察院在获悉该案后提前介入案件办理。2022年1月3日,南岗区检察院对监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批准逮捕。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