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9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出关于存在染疫风险冷冻食品的风险提示。
近日,由外省市销售到哈市的槟榔芋条、黄金糕、单冻鲍鱼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为有效防止和降低病毒输入风险,切实做好“外防输入”精准疫情防控工作,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现对市民朋友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请1月18日至2月8日期间,在道外区舜源冻品商行(道外区南极食品交易中心1区002栋02层099铺)购买和食用福建省旺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槟榔芋条(规格:1.5kg×10包/件,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在道外区海润阳光速冻食品批发部(道外区南极街冷鲜城2层056、068)购买和食用广州鑫潮汇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糕(规格:320g×27包/件,生产日期:2021年7月13日);2022年1月6日至2月8日期间,在道外区孔氏水产经销部(道外区南极街冷鲜城3层56号)购买和食用福建昱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冻鲍鱼(生产日期分别是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28日,规格:10kg/件)的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尚未食用的上述食品原地封存,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等候处置;接触和食用上述食品的市民朋友要向所在社区(村屯)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筛查、检测、管控等防控措施。
市民朋友食用上述食品后,如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由社区(村屯)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立即进行核酸筛查,在诊断结果未出之前严禁私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