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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开始企业职工 不低于名额总数55%
来源:   编辑:周迎华   2022-01-21 13: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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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部署工作会议近日召开。

会议强调,要坚持标准条件,高质量做好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各项工作,要严格评选标准,准确把握政策,遵守组织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名额和比例要求进行推荐评选;严肃纪律规矩,对于伪造、变通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严肃追究推荐单位责任,并在全省予以通报。要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坚决杜绝“跑先进”“要先进”“买先进”等现象。对推荐评选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系统要坚持党委领导,各市(地)、产业工会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各司其职。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在全省掀起宣传劳模、学习劳模、关爱劳模的热潮,激励广大劳动群众争做新时代的领跑者,在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建功立业。

据了解,此次省劳模评选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企业职工不低于名额总数的55%,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农民人选不低于总数的20%,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据悉,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将于2022年“五一”前夕召开,拟表彰省劳动模范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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