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记者16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
《方案》提出,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体系,设置市、区县(市)、乡(镇)、村和网格、户“4+2”六级田长。严格监管被占用耕地土壤剥离和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在十五度以上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坡地要制定退耕计划,逐步还林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