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经多方研究,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方案》提出了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等五种差异化收费模式,预计年减免车辆923.55万台次,减免金额8842万元。其中,分车型差异化收费,预计年减免52.85万台次,减免车辆通行费7100万元;分路段、时段差异化收费,预计年减免159.7万台次,减免车辆通行费646万元;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预计年减免711万台次,减免车辆通行费1096万元。
《方案》实施后将对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提质增效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让社会公众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红利,有效起到了削峰填谷的作用,均衡了路网交通量,同时也降低了出行成本。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货物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减少国省道压力,有利于物流业降低时间成本及燃油成本,实现节能减排。同时也有利于缓解拥堵路段、拥堵时段车辆的分流,实现错峰出行,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带动地方旅游经济和产业发展,更好利用高速公路闲置资源,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全面助力全省物流降本提质增效。